前些日子朋友送一本清朝咸丰元年山阴金缨兰生氏辑录的《格言联璧》。该书所收集的格言分成十类,随便翻来看其中一条,都会让人收益匪浅。其中一条是“作恶事须防鬼神知,干好事莫怕旁人笑。”依照传统信念,人做任何事,鬼神一定知道的,除非你能逃过鬼神法眼,否则最好不做坏事,这是警告人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;但为什么鼓励人做好事时,不要怕人笑呢?难道作好事会被别人当笑柄、当作傻瓜吗?世上真有这种事?
但作好事怕惹麻烦,怕受累,怕背黑锅倒是真的。虽然人人都感叹世风日下,黑白颠倒,但为了避免惹上麻烦,对眼前的坏事、不平事就当作没有这一回事算了。举例来说,乡下农民明明知道有人偷了自己的鸡,但不愿意举报,让小偷受到处分,也好让社区安定不再受到干扰,为什么?因为根据经验,报了警不但拿不回那只鸡,反而会损失一只羊。因为官僚制度、贪污、为难、压榨,让受害人得不偿失。前些時候,影视新闻传播的信息谓,有小孩被车撞了,路人见死不救,让小孩橫陈街头,后来才被一老乞丐妇人上前关心。这件事让我们认为社会太无情,一般人也失去人性了。反过來想,也许不是他们无情,而是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!这就说明社会有病了,权力被滥用了,小市民面对执法者、官僚、权贵时,秀才遇到兵,完全无能为力,更谈不上伸张正义,结果人人变得麻木不仁。
只因“怕”让人变得无情,漠不关心,真是可悲的社会现象。如更深入观察,“怕”的现象遍及社会任何阶层。当官的怕上司,对上司的不法行为装聋作哑,结果往往成了替罪羔羊;企业界的主管怕老板,怕保不住饭碗,对老板的违法行为仍然言听计从,一旦出事,却要负起法律责任;爬格子的怕得罪权贵,转而随波逐流,专写吹捧文字,成为营造假象的帮凶;诸如此类,不胜枚举。
如今社会上鲜有敢逆流的了。敢直言的,敢揭发事实的,会被视为“傻瓜”、“好笑”、“不识时务”、“讨人嫌”、“疯子”等等,甚至被排挤 (清廉法官会被调离是非多的地方),亡命天涯的( 斯诺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)。政界更是如此,敢直言不讳、批评当权者,都得准备随时被对方反扑、抹黑,搞不好还得面对法律的“圈套”,看你怕不怕?而明哲保身的“怕怕公、怕怕婆”却会暗笑,笑你傻、不知量力。
(海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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